话刚说完,只觉得旁边一阵凉风,一部白色的车贴着我的腿呼啸过去,老夏一躲,差点撞路沿上,好不容易控制好车,大声对我说:这桑塔那巨牛×。 次日,我的学生生涯结束,这意味着,我坐火车再也不能打折了。 之后马上有人提出要和老夏跑一场,然后掏出五百块钱放在头盔里。我们终于明白原来这个车队就是干这个的。 最后在我们的百般解说下他终于放弃了要把桑塔那改成法拉利模样的念头,因为我朋友说:行,没问题,就是先得削扁你的车头,然后割了你的车顶,割掉两个分米,然后放低避震一个分米,车身得砸了重新做,尾巴太长得割了,也就是三十四万吧,如果要改的话就在这纸上签个字吧。 不幸的是,这个时候过来一个比这车还胖的中年男人,见到它像见到兄弟,自言自语道:这车真胖,像个馒头似的。然后叫来营销人员,问:这车什么价钱? 此事后来引起巨大社会凡响,其中包括老张的老伴和他离婚。于是我又写了一个《爱情没有年龄呐,八十岁老人为何离婚》,同样发表。 半个小时以后我觉得这车如果论废铁的价钱卖也能够我一个月伙食费,于是万般后悔地想去捡回来,等我到了后发现车已经不见踪影。三天以后还真有个家伙骑着这车到处乱窜,我冒死拦下那车以后说:你把车给我。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忘不了一起跨入车厢的那一刻,那种舒适的感觉就像炎热时香甜地躺在海面的浮床上一样。然后,大家一言不发,启动车子,直奔远方,夜幕中的高速公路就像通往另外一个世界,那种自由的感觉仿佛使我又重新回到了游戏机中心。我们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向前奔驰,FTO很有耐心承受着我们的沉默。 这时候老枪一拍桌子说:原来是个灯泡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