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好以后,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半天才弄明白,原来那傻×是写儿歌的,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写好,不太押韵,一直到现在这首,终于像个儿歌了。 我相信老夏买这车是后悔的,因为这车花了他所有的积蓄,而且不能有任何的事故发生,一来因为全学院人目光都盯着这部车,倘若一次回来被人发现缺了一个反光镜什么的,必将遭受耻笑。而且一旦发生事故,车和人都没钱去修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北京一直考虑要一个越野车。 我深信这不是一个偶然,是多年煎熬的结果。一凡却相信这是一个偶然,因为他许多朋友多年煎熬而没有结果,老枪却乐于花天酒地,不思考此类问题。 而那些学文科的,比如什么摄影、导演、古文、文学批评等等(尤其是文学类)学科的人,自豪地拿出博士甚至还加一个后的文凭的时候,并告诉人们在学校里已经学了二十年的时候,其愚昧的程度不亚于一个人自豪地宣称自己在驾校里已经开了二十年的车。 在这样的秩序中只有老夏一人显得特立独行,主要是他的车显得特立独行,一个月以后校内出现三部跑车,还有两部SUZUKI的RGV,属于当时新款,单面双排,一样在学校里横冲直撞。然而这两部车子却是轨迹可循,无论它们到了什么地方都能找到,因为这两部车子化油器有问题,漏油严重。 此时我也有了一个女朋友,是电视台一个谈话节目的编导,此人聪慧漂亮,每次节目有需要得出去借东西都能扛着最好的器具回来。她工作相对比较轻松,自己没找到话题的时候整天和我厮混在一起。与此同时我托朋友买了一台走私海南牌照的跑车3000GT,因为是自动挡,而且车非常之重,所以跟桑塔那跑的时候谁都赢不了谁,于是马上又叫朋友定了一台双涡轮增压的3000GT,原来的车二手卖掉了,然后打电话约女朋友说自己换新车了要她过来看。 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他们会说:我去新西兰主要是因为那里的空气好。 阿超则依旧开白色枪骑兵四代,并且从香港运来改装件增加动力。每天驾驭着三百多匹马力到处奔走发展帮会。